弯头管件的大限将至
7号文结合《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,确定了落后产能淘汰的时间表,即2011年前,钢铁企业高炉容积400立方米以下,转炉或电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下(不含钢电炉)产能将被全部淘汰,同时将严格市场准入。这意味着,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冲压弯头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来说,仅剩下不到两年的时间。另外值得关注的是,由工信部起草的《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》(下称重组意见)也已经基本成形,即将出台。
对此,目前争议也比较大,方案还未确定。目前中国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,约有300多家,且多数为民营企业。不管方案如何,钢铁行业洗牌已成定局,在这一轮大洗牌过程中,包括为数众多的民营钢铁企业在内,中小钢铁企业将面临生死考验。
不过就此,按照国务院此前已出台的《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,将严格控制钢铁总量,加快淘汰落后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,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、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,所有项目以淘汰落后为前提。2010年年底前,将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,20吨及以下转炉、电炉产能320万吨;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、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,相应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、炼钢能力2500万吨。
目前大型钢铁企业有10家。不过,不能一步全部集中,可同时发展六到七家1000万-3000万吨级的较强的钢铁企业。根据工信部日前公布的《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,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面临被淘汰的命运。国务院要求,实施淘汰落后、建设钢铁大厂的地区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区,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。钢铁行业兼并重组要在范围内鼓励发展三到五家产量在5000万吨以上的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。